近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被福建省创建青少年维权岗组委会评为2016-2017年度省级“青少年维权岗”。
近年来,城厢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维护青年少合法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重点,形成了控告、申诉、批捕、起诉、预防、帮教为一体的维权工作机制,完善了家庭、学校、社会及相关职能部门各方力量“四位一体”的联动维权预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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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把查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作为切实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重点措施,一方面扩大未检科的受案范围,另一方面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实行归口办理。
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办理程序及特殊司法保护政策,推行柔性执法,全面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在全市率先起动“捕、诉、监、防”一体化的办案模式,对涉罪未成年人始终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原则,严格落实社会调查、分案起诉、合适成年人到场、亲情会见、法律援助、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程序,细化案前社会调查、注重案中教育感化、强化案后跟踪回访等工作,并逐人建立帮教档案,定期跟踪回访、开展帮教活动。
进一步规范不起诉适用条件和考验期确定标准。印发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相对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适用标准》及《附条件不起诉案件考验期限确定办法》。?
全面落实未检案件量刑建议制度。会同法援律师共同学习研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及福建省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等规定,提升未检干警公诉能力,提高法援律师对未检案件提出量刑意见的技能,以进一步强化对审判活动的监督、规范法官量刑的自由裁量权,避免同案不同判,提升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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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检察职能,在打击施害者的同时,更加注重对受害者援助救助工作。
与公安机关会签《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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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在辖区内建立三类六大观护基地。
通过全面整合家庭、学校、社会及相关职能部门各方力量,构建“四位一体”的帮教平台,形成合力,帮助涉罪未成年人解决重新就读、就业问题,使观护基地成为失足青少年行为矫正的“绿洲”、学习技能的“营地”,促其顺利回归社会。?
通过整合社会各方观护帮教资源,形成“校园帮教”、“就业帮教”、“社区观护帮教”、“志愿服务帮教”、“异地协助帮教”社会化帮教格局,为被不捕不诉的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感化、挽救。
充分调动相关司法部门的观护资源,做到优势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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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已对31名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开展帮教活动,均被不起诉,顺利回归社会。
依城厢区人民检察院“一室三队”,即心理咨询室、心理护航队、合适成年人队伍、“女童保护”莆田分队,积极为辖区青少年开展法制巡讲活动,投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辖区推行“未成年人零犯罪村(社区)”试点创建工作,让未成年人拒绝犯罪,让伤害远离未成年人。 ?
联合区综治办、团区委、公安、司法行政及辖区镇街等19家单位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村居(社区)”创建活动,通过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一个试点村(社区),以构建学校、家庭、村(社区)“三位一体”的帮扶教育网络为着力点,综合运用教育、服务、管理、帮教和优化环境等手段,对28名5类重点人员开展宣传、帮扶、教育,努力实现村(社区)内未成年人零犯罪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