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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扫黑恶犯罪,弘扬社会正气
时间:2018-08-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长期以来,黑恶势力不仅危害人身安全,而且还危害社会安全,扰乱经济秩序,动摇我们的社会根基。黑恶势力是一个和谐、安全的国家所必须抵制的,因此面对黑恶势力必须要出重拳,出利剑!

那么何为黑势力,何为恶势力呢?

黑势力指的是“黑社会性质组织”。主要具备以下四个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庇护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内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恶势力指的是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2018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

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包括以下十一类领域。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组织。

11.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在此我们呼吁:广大人民群众,勇于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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